编辑: 旋风 | 2016-10-13 |
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不超过12万元;
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
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
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为落实兵团向南发展战略,继续实施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西藏和新疆南疆地区开展差别化农机购置补贴试点的通知》(农办财〔2017〕19号),提高南疆垦区补贴额,降低购机成本,具体标准按照兵团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发现具体产品实际补贴比例明显偏高时,应及时组织调查,对有违规情节的,按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处理;
对无违规情节且已购置的产品,可按原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并视情况优化调整补贴额.
四、资金分配使用 农机购置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新产品试点等方面. 以中央拨付兵团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量为基准,综合考虑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主要农产品产量和农机总动力等因素、购机需求、上年结转资金量、绩效管理、政策制度执行等情况,测算确定各师(市)补贴资金规模. 各师(市)农机管理、财政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结合辖区农业产业结构特点和农机化发展现状,科学合理确定所辖单位资金规模.对资金结转量大的团场不安排或少安排资金.财政部门要会同农机管理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定期调度和发布资金使用进度,强化本师资金余缺动态调剂,减少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当年未使用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具体操作办法参照兵团农业局、财务局、商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下发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兵农(机)发〔2012〕395号)和《关于下发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资金结算方案的通知》(兵农(机)发〔2012〕445号)执行. 各级财政部门要增加资金投入,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
五、操作流程 兵团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操作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团级审核、师级兑付、直补到卡(户).即购机者自主全价购机后,将购机发票、身份证件等有效手续报团场负责农机管理的部门,团场负责农机管理的部门按照 见人、见机、见票 等要求进行审核,整理好购机者信息统计表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名册,会同团场财政部门预审,预审无误后,及时报送师农机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师财政部门按时将补贴资金全额拨付到职工一卡(折)通账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户(不得拨付个人).
(一)发布政策规定.兵团农机管理、财政部门按规定发布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等信息.各师(市)、团场负责农机管理的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发布本辖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