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6-10-16 |
企业应按要求及时报送新生产、新进口的乘用车产品的燃料消耗量数据.
一、报送范围 在中国关境内销售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乘用车产品,包括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的(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的乘用车,以及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等新能源的乘用车;
包括国产乘用车和进口乘用车,不含出口乘用车.其中,进口乘用车为经中国海关放行、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一般贸易等以进入中国国内市场为目的的乘用车.
二、报送要求 1. 从规定之日起新生产、新进口的乘用车产品,凡属于报送范围内的,需按要求报送. 其中,国产乘用车的生产日期以《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上的制造日期为准,进口乘用车的进口日期以海关放行日期为准. 2. 原则上由《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每一个独立法人乘用车生产企业、每一个单独注册的进口汽车经销企业作为一个主体,报送其汽车燃料消耗量数据. 3. 按照"一车一条燃料消耗量数据"的原则报送. 4. 国产汽车在下线后48小时内、进口汽车在通关并完成检验检疫后48小时内(节假日顺延)上报燃料消耗量数据. 5. 报送数据内容见"乘用车燃料消耗量数据表"(附表1).其中,进口乘用车应报送"海关商品编码". 6. 企业应保证报送数据的真实性.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数据修改、撤销和补传等操作,但相关操作将作为历史记录给予保存. 7. 企业报送数据实施月度(自然月)锁定管理.每月15日之前企业可以对上一个月的数据进行确认,在此期间可进行修改、撤销和补传等工作.在15日之后对上月数据实施锁定,企业确需进行修改、撤销或补传的,须提交纸质说明材料,纸质材料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每年8月1日为上半年数据修订截止日,每年2月1日为上一年度数据修订截止日.
三、报送流程 1. 软件下载.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网站http://zbs.miit.gov.cn,下载"汽车燃料消耗量数据管理系统"安装包和"汽车燃料消耗量数据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2. 本地安装.下载完成后,按照用户手册安装"汽车燃料消耗量数据管理系统". 3. 本地填报.使用初始用户名密码登录后能够在本地操作. 4. 获取上传账号.企业需提交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表2;
(2)企业工商登记文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相关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委托书,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制件;
(4)进口经销企业产品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进口许可证明复印件. 5.企业开发接口申请 如企业需自行开发上传软件,在提交获取上传账户材料的同时,提交开发接口开通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获取开发标识码和相关技术资料. 企业自主开发上传软件的接口服务地址: http://soap.catarc.info/FuelDataSysSTD.asmx 6. 实现数据远程传输. 附表1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数据表 1.车辆基本信息 汽车生产企业 进口汽车经销企业 (仅进口汽车填写) 备案号 车辆制造日期 /进口日期 车辆型号 通用名称 海关商品编码 (仅进口汽车填写) 车辆种类 越野车(G类) 燃料类型 座位排数 整车整备质量 kg 最大设计总质量 kg 最高车速 km/h 额定载客 人 轮胎规格 轮距(前/后) mm 轴距 mm 驱动型式 其他信息 2.1传统能源汽车填写 发动机型号 气缸数 排量 mL 额定功率 kW 最大净功率 ⑦ kW 变速器型式 变速器档位数 市区工况燃料消耗量 L/100km 市郊工况燃料消耗量 L/100km 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 L/100km 综合工况CO2排放 g/km 2.2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填写 混合动力结构型式 串联/并联/混联/其它 是否具有行驶模式手动选择功能? 动力蓄电池组种类 铅酸电池/金属氢化物镍电池/锂电池/超级电容/其它 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 kW・h 动力蓄电池组比能量 W・h/kg 纯电动模式下综合工况续驶里程 ④ km 纯电动模式下1km最高车速 ④ km/h 动力蓄电池组标称电压 V 驱动电机类型 混合动力最大电功率比 % 驱动电机峰值扭矩 N・m 驱动电机额定功率 kW 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 ⑤ L/100km 市区工况燃料消耗量 ⑤ L/100km 市郊工况燃料消耗量 ⑤ L/100km 综合工况CO2排放 ⑤ g/km 发动机型号 排量 mL 气缸数 额定功率 kW 最大净功率 ⑦ kW 变速器型式 变速器档位数 2.3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填写 混合动力结构型式 串联/并联/混联/其它 是否具有行驶模式手动选择功能? 动力蓄电池组种类 铅酸电池/金属氢化物镍电池/锂电池/超级电容/其它 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 kW・h 动力蓄电池组比能量 W・h/kg 纯电动模式下综合工况续驶里程 km 纯电动模式下1km最高车速 km/h 动力蓄电池组标称电压 V 驱动电机类型 混合动力最大电功率比 % 驱动电机峰值扭矩 N・m 驱动电机额定功率 kW 综合工况电能消耗量 ⑥ kW・h/ 100km 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 ⑥ L/100km 综合工况CO2排放 ⑥ g/km 发动机型号 气缸数 排量 mL 额定功率 kW 最大净功率 ⑦ kW 变速器型式 变速器档位数 2.4纯电动汽车填写 动力蓄电池组种类 铅酸电池/金属氢化物镍电池/锂电池/超级电容/其它 动力蓄电池组比能量 W・h/kg 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 kW・h 电动汽车30分钟最高车速 km/h 动力蓄电池总质量与整车整备质量的比值 % 动力蓄电池组标称电压 V 综合工况续驶里程 km 驱动电机类型 驱动电机额定功率 kW 驱动电机峰值扭矩 N・m 综合工况电能消耗量 kW・h/100km 2.5燃料电池汽车填写 燃料电池燃料类型 燃料电池堆功率密度 kW/L 动力蓄电池组种类 铅酸电池/金属氢化物镍电池/锂电池/超级电容/其它 电电混合技术条件下动力蓄电池组比能量 W・h/kg 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 ⑦ kg/100km 综合工况续驶里程 ⑦ km 电动汽车30分钟最高车速 ⑦ km/h 驱动电机额定功率 kW 驱动电机类型 储氢瓶类型 驱动电机峰值扭矩 N・m 储氢瓶标称工作压力 kPa 储氢瓶容积 NL 3.检测试验情况 检测机构名称 报告编号 注: ① 备案号,采用车辆识别代号(V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