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6-10-18 |
主营业务收入10-50亿元间每增长5亿元,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主营业务收入50-100亿元间每增长10亿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主营业务收入100-200亿元间每增长20亿元,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主营业务收入200-500亿元间每增长50亿元,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主营业务收入500亿元以上每增长100亿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园区) 9.鼓励企业效益上台阶.对在绵年入库税金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5亿元且当年盈利、不欠税的企业,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15万元、25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10.推动企业兼并重组.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鼓励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相关企业的优良资产,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合作重组.优化对兼并重组企业的信贷融资服务.建立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协调机制,及时解决企业在并购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转让、权属变更等问题.兼并重组后在本市注册经营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从税务登记起3年内由受益财政按照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50%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1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实施股份制改造,在3年内全面完成全市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
集团下属企业除涉及国家安全的外,在3―5年内大部分企业基本实现股权多元化.着力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引导和支持国有企业介入新兴产业、重组优势企业、发展拳头产品,鼓励国有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进行开放性重组.加强集团管控能力,强化母子公司战略协同,推动国有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清理歇业或低效资产.严格实行企业工资总额与企业效益挂钩浮动的制度,积极推进企业经营层市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实施市场化薪酬.完善骨干企业中长期激励办法,全面深化企业内部劳动用工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12.突出招大引强.加强区域产业经济协作,着力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100强、国内行业排名前列的龙头企业及符合我市产业布局的领军企业,采取 一企一策 给予综合支持.新引进八大重点产业工业项目开工后12个月内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亿元(世界500强企业不低于5000万元)的,对社会引荐人按不高于项目开工12个月内固定资产投入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世界500强企业投资的工业项目按不高于3‰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一般不超过50万.(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经信委、各县市区、园区) 13.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定期编制全市工业产品目录,组织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单位与市内企业进行产需对接.政府投资项目及使用财政资金采购的产品项目,鼓励项目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就近就地采购 绵阳造 产品.适时组织市内大企业大集团开展市外、省外市场拓展活动.加大对大企业大集团 走出去 的支持力度,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境外市场拓展活动.(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工商联) 14.支持企业建立配套产业园.鼓励企业围绕主导产品,以产业链、价值链为核心,建设配套产业园,并通过为配套企业提供融资、关键技术攻关、仓储、物流、信息等服务,带动配套企业快速发展壮大,促进集群发展,所需土地优先满足.(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各县市区、园区) 15.帮助企业对上争取.指导企业加强项目管理,定期储备、筛选一批投资额大、带动性强的优质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省各类专项资金及政策支持.支持企业进入省大企业大集团培育目录,帮助企业争取国家、省支持大企业大集团有关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科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