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6-10-21 |
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并按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供应商磋商现场签到时,需出示 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 原件作为供应商参加磋商的资格证明,并同时递交电子标书(光盘)(电子标书与书面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必须完全相同,包括磋商文件要求的签字、盖章).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 采购单位:青海民族大学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
电话:0971-8482244 集中采购机构及联系人 集中采购机构: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
电话:0971-613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