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6-11-01 |
3、与《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具体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3 与《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政策相关内容 本工程建设情况 符合性分析 原则 对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应严格控制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并在厂内进行预处理,使其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排放标准 本项目收水为城市生活污水,不接纳工业废水 符合 受纳水体为封闭或半封闭水体时,为防止富营养化,污水应进行二级强化处理,增强除磷脱氮的效果 项目受纳水体为涪江,不是封闭或半封闭水体.污水在二级强化处理基础上强化了除磷脱氮的效果 符合 污水处理 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污水处理设施,可选用氧化沟法、SBR法、水解好氧法、AB法和生物滤池法等技术,也可选用常规活性污泥法 本工程设计污水日处理规模0.8万m3/d,污水采用格栅+A2/O生化池+二沉池+网格混凝沉淀+纤维转盘过滤+紫外线消毒 符合 污泥处理 城市污水处理产生污泥,应采用厌氧、好氧和堆肥等方法进行稳定化处理.也可采用卫生填埋方法予以妥善处置 本项目污泥采用 储泥池+机械脱水 方式,工艺主要采用机械压榨脱水工艺,首先由储泥池收集污泥,然后经过浓缩脱水机使污泥含水率低于80%后送江油红狮水泥厂水泥生产线 符合 二次污染防治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应设置消毒设施;
在环境卫生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地区.应防治恶臭污染;
采用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处理后排水出水采用紫外线消毒工艺;
对泵类和鼓风机风机械设备分别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符合 综上,本项目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相关政策及要求.
四、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不新增用地,工程建设位于平武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原址内进行.根据平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平武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等供地的批复(平府函[2010]51号),本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规划.
五、选址合理性分析
1、污水处理厂厂址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次改扩建不新增占地,不重新选址,所有建设内容均在现有厂区范围内进行. 项目所在区域交通发达,位于龙州东路与涪江南路中段交接处.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外环境关系较为简单,东侧约30m处为涪江;
南侧外约75m为平武县环卫停车场;
项目西侧约30m处为崔氏汽车修理厂,约34m处为4户居民;
西北侧约44m处为1处居民楼(约48户),目前尚无人居住;
北侧约50m处为九州锦都大酒店. 项目所在地地势相对较平坦,交通便利,便于施工材料运输,项目占地为较规则的矩形,厂区地形较为平坦,标高约846.2~847.66m左右,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5亩.污水处理厂选址位置对污水排放比较有利,污水排放以重力自流为主,同时污水处理厂选址位置具有良好的工程地址条件,能满足技改的需要,有方便的交通、运输和水利条件,便于污水、污泥的排放和利用.选址位置还不占用未来建设用地,对长远发展无任何影响,且远离龙龙安镇核心圈,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本次评价沿用原有50m卫生防护距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要求.项目处理后的尾水于项目东侧就近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