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6-11-10 |
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2015年2月13日 从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选派干部 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精神,进一步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实施精准扶贫,加快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全面建成我省小康社会,现就从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选派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驻村帮扶单位的安排
(一)参与单位.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省属企业,省属本科院校,部分中央驻湘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到县安排.省派驻村帮扶单位安排在51个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到县的帮扶单位根据各县贫困程度、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数量以及帮扶单位的情况等统筹安排(具体到县安排见附件2).
(三)驻村布点.每个省派驻村帮扶单位在所联系的贫困县分别确定1个贫困村定点帮扶,一定三年.驻点村由联村帮扶单位与县里协商确定,须安排在2014年新识别的建档立卡重点贫困村,要综合考虑自然条件、地理位置、基层组织建设状况和当地经济发展区划等因素,省市县三级相对集中布点、连片帮扶.各驻村帮扶单位要在3月12日前将驻村定点帮扶的村名单报省扶贫办社会扶贫处审核备案.驻村帮扶工作队要在3月底前进村开展工作.
二、驻村帮扶干部的选派
(一)队伍组建.以每个驻村帮扶单位为主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每个工作队一般由2名干部组成.帮扶村所在乡镇或县直部门安排1名干部联系协调.
(二)人员条件.选派驻村帮扶的干部应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作风扎实,身体健康,甘于奉献,廉洁自律,主要选派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干部.队长人选必须是中共党员,人员由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各驻村帮扶单位要在3月6日前完成驻村工作队的选派和队员推荐工作,填写驻村帮扶工作队基本情况登记表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干部登记表,报省委组织部对口联系的有关干部处室审核(登记表见附件
3、4).
(三)挂任职务.各驻村帮扶工作队明确一人担任队长,任驻点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四)待遇保障.干部驻村帮扶期间,党组织关系转至帮扶村,岗位职务、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均保留不变.给予驻村干部一定的伙食补助和工作经费,按财政规定给予驻村干部按每人每天30元的伙食补助,每村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元的办公经费,由派出单位安排.
三、驻村帮扶的主要任务 驻村帮扶的主要任务是,帮助贫困村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兴产业、解难题办实事、树新风促和谐,确保贫困村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