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6-12-27

2、分析判定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以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和城市生活污泥作为饲料养殖蚯蚓;

一方面利用蚯蚓的生物学特征对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和城市生活污泥进行分解,转化成生物有机肥料;

另一方面可以收获蚯蚓产品,主要为蚯蚓粪、活体蚯蚓.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 鼓励类 中 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 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设备、工艺无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淘汰、限制类.经查阅,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限制用地目录(2012年本)》之列,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所在地乾县不属于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因此,本项目不属于《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规定的限制类、禁止类产业;

该项目已于2019年4月18日取得乾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通知(见附件2),项目代码:2019-610424-03-03-014702,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如下: 1)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分析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下列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②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③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本项目蚯蚓养殖位于一般农用地,选址均不在上述范围内,项目符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643号,2013.11.11)相关要求. 2)与《关于乾县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 三区 划定结果的公告》分析 根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 号)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本项目位于乾县,乾县人民政府2018年8月30日下发了《关于乾县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 三区 划定结果的公告》,乾县畜禽养殖业区域划分为: ①禁养区划定结果 A、饮用水源保护区,包括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 根据乾县的实际情况,共涉及羊毛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处市级供水站水源地,23个县级农村集中饮水水源保区. 本项目距羊毛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6km,不在羊毛湾水库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且不在农村集中饮水水源保区. B、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咸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报告》,乾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22.89km2. 本项目位于城关镇铁炉村,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 C、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 涉及对象包括乾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的城镇区域.将乾县镇区规划范围内(规划中包含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及向外100m范围区域内划定为禁养区. 本项目距离城关镇约5km,因此不在禁养区范围内. D、文物保护区 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范围.以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名单为准,边界范围按照其规划或批文确定的范围边界执行.乾县涉及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个,为乾陵、靖陵;

省级保护单位6个,分别为秦梁山宫、秦甘泉宫遗址、郭村遗址、奉天故城墙遗址、杨庄遗址、屈家咀遗址. 根据《乾县文物保护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本项目不在文物保护区范围内,不在禁养区范围内. ②限养区划定结果 A、饮用水源保护区,包括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 根据乾县的实际情况,共涉及羊毛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处市级供水站水源地,23个县级农村集中饮水水源保护区. 根据《乾县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畜禽养殖限养区划分方案》,羊毛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水域为准保护水城长度范围从二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包括汇入的上游支流)延伸6000m.水域宽度为漆水河河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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