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6-12-28 |
五、补贴操作程序 全省实行 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 的补贴方式.本着便民高效、保证质量的原则,按照国家要求全面实施先购机、后申请补贴,各地农机购置补贴办理要全部纳入县(乡)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提倡各地实行定时定点、带机申请、牌证办理、核实登记的 一站式 服务,操作流程(附件3)如下: 1.自主购机.补贴对象到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或其指定的经销商,下同)自主购买补贴产品.供货单位向购机者明示补贴资格,开具全额销售发票,发票上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等信息,并由供货单位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录入工作. 2.申请补贴.购机者向所在地补贴受理部门(县或乡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申请补贴资金.提交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发票、购机者卡(账)号等相关材料.购机者原则上要在购买机具后30天内(以购机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办理补贴申请. 3.受理申请和核实机具.补贴受理部门对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和材料等进行审核,留存相关材料.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各地要按照补贴机具核实规范,制定核实工作细则,开展机具核实.对补贴额较高、供需矛盾突出的机具(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及需安装验收的农机)和享受补贴额度较大的补贴对象要组织进行重点核实.并按月将已核实的购机信息在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公示,同时,将购机者姓名、购买机具、购机总额、拟补贴金额及举报电话在村级公示7天. 4.补贴兑付.县级农机部门分批次将补贴资金结算审核相关材料和公示结果提交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经审核后通过 一卡通 或银行账号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购机者并通报县级农机部门.补贴启动实施后,农机化主管部门每季度至少提交一次相关资料,财政部门每季度至少兑付一次资金.县级农机部门要及时完成有关信息录入确认和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向社会公布补贴资金使用进度.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建立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市、县级农机、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贴实施方案,确定补贴资金分配、监督检查、机具核实、投诉处理、绩效考核、警示教育等重大工作事项,方案须经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市、县级农机、财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严格执行规定,增加资金投入,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工作经费.加强对基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警示教育,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工作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与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分配挂钩.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补贴资金管理规定.全面推行农机补贴管理网络化,严格规范补贴办理程序.严格按照机具核实规范开展机具核实,对于需要施工安装的机具,应进行现场核实.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对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县农机、财政、纠风等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