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7-01-04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事项联系信息: 招标人: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375-8661007 地址:叶县德化街北段路东 代理机构: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开源路与新南环路交叉口向东150米路北鹰纶锦苑小区 邮政编码:467200 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1800375685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招标人: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
电话:0375-8661007 地址:叶县德化街北段路东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18003756852 地址:平顶山市开源路与新南环路交叉口向东150米路北鹰纶锦苑小区 1.1.4 项目名称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选定2019年食品抽样检验承检机构项目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3.1 招标范围 选定2019年食用农产品及餐饮食品抽样检验承检机构 1.3.2 服务周期 1年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或标识含食品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4、投标人须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的 失信被执行人 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5月2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仟元人民币(5000.00元)/标段
二、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下列保证金专用账户 收款单位: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6014
3010 1201
0141 314 行号:313
495 000
012
三、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转账、汇兑、网银.
四、规定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开标前24小时;
五、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多交、少交及多标段综合缴纳均属无效缴纳;
六、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