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7-01-09 |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构成 7.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书 2) 采购项目内容 3) 投标供应商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7.2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或网上公示的形式发给每个潜在投标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2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供应商.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或在网上通知所有报名投标供应商,并对潜在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9.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的,应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在网上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0.投标的语言 10.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1.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文件编制 12.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12.2投标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2.3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