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7-03-02 |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 项目说明、要求 授予合同及参考范本 附件 2) 除本须知第9.1)款内容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临沂政府采购网和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或变更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 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
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若没有,视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单位应提前做好充分准备,书面形式答复以后,投标时间不再后延,投标单位不得以时间等原因再提出异议. 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等. 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临沂政府采购网和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 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临沂政府采购网和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或政府采购网的通知为准(若在临沂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5)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或在山东省、临沂政府采购网和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自招标文件发布至正式开标前,投标人除就标书问题与招标人进行咨询外,禁止以任何方式与招标人进行沟通接触,否则予以取消投标资格. 11.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不组织. 12.解释权 1) 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2) 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以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处理. 3) 若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及接受招标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 13.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包括部分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招标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招标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投标产品中所用软件需为正版软件,不得使用盗版软件. 14.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