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7-03-03
关于对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琼(2018)澄迈县不动产第0038639号地块规划指标调整论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现将琼(2018)澄迈县不动产第0038639号地块规划指标调整的论证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地块指标基本情况 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琼(2018)澄迈县不动产第003639号用地位于开发区南二环路6.4公里处南侧地段,用地面积为67413.0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2018年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地字第4690232018023号,具体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环境设施用地、容积率≤0.

6、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局部用于垃圾处理工艺要求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大于50米).经查,在在编的《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2030)》中,该地块用地性质为环境设施用地;

在《澄迈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该宗地为其他设施用地.

二、申请论证确定指标内容 现该司申请将容积率由≤0.6调整为≥0.7,绿地率≤20%、建筑限高(局部用于垃圾处理工艺要求设置的建筑物的高度大于24米)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即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指标确定为: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为≥0.

7、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三、本次公示确定指标内容 现海口中电第二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委托设计院编制了《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项目用地规划条件调整论证报告》,该报告已编制完成,并已通过专家评审及澄迈县规划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论证后确定的用地指标:用地性质为环境设施用地、容积率为≥0.

7、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局部用于垃圾处理工艺要求设置的建筑物的高度大于24米). 现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将规划指标调整内容给予公示.

1、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14日)

2、公示地点: ???????a)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大厅公示栏;

???????b)建设项目现场公示牌;

???????c)澄迈县政府网站(http://www.chengmai.gov.cn).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规建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方式: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六楼(联系

电话:0898-67606702)或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电话:0898-65316186).邮寄地址: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邮编:571924. 附:1.申报项目公示牌(包含修改后图则、项目概况) 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