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7-03-07 |
第三章 办理程序和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扶持政策的兑现采取次年1-3月对上一会计年度奖补事项一次性评审、拨付的方式办理. 第十三条 申请扶持的商业保理公司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含机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及申请奖励事项等);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股东基本信息;
6、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
7、机构年度审计报告;
8、资金托管协议;
9、申请落户奖励需提交: 工商登记实收资本信息、银行对账单等出资证明文件;
10、申请购房、租房补贴需提交: 购房合同、租房合同复印件;
11、申请区内展业专项奖励需提交: (1)航天基地被保理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买卖合同复印件;
(3)商业保理合同复印件;
(4)应收账款票据移交单、银行对账单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12、申请融资贴息需提交: (1)融资协议复印件;
(2)银行对账单复印件等资金到账证明文件;
13、申请财源贡献奖励需提交: 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14、申请高管奖励需提交: 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15、申请风险补贴需提交: (1)航天基地被保理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买卖合同复印件;
(3)商业保理合同复印件;
(4)应收账款票据移交单、银行对账单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5)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证明材料;
1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上述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提交申请时需要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核对. 第十四条 兑现扶持政策的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商业保理公司,每年1-3月向管委会财政局(金融发展局)提出奖补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由财政局(金融发展局)提请国税局、地税分局对企业(个人)缴纳税金额进行书面确认.
3、由财政局(金融发展局)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与初审,必要时可以到企业和相关机构调查.
4、由财政局(金融发展局)牵头,经发局、招商局、招商二局、投服局、审计局、工商分局、国税局、地税分局等相关部门参与组成联合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由财政局(金融发展局)将奖补事项审核意见按程序逐级上报管委会办公会研究审定.
5、由财政局(金融发展局)依据管委会办公会会议纪要,对决定的奖补事项在航天基地政务网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如无异议,由管委会印发文件执行;
对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奖补事项,由财政局(金融发展局)核实后提出兑现或暂缓兑现或不予兑现的意见逐级上报管委会主任批准后执行.
6、财政局(金融发展局)根据航天基地相关文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十五条 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管委会经办人员的监督,严查落实扶持政策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审计局定期对获取奖补的企业(个人)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作为企业(个人)申请下年度奖补资金以及其他扶持政策的参考.对于虚假申报、套取管委会奖补资金以及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企业(个人),一经查实,不再受理其任何扶持政策申请.
第四章 附则第十六条 商业保理公司在同一年度内享受本办法规定或管委会另行规定的同类扶持政策时可就高执行,但不得重复享受. 第十七条 商业保理公司在同一年度内享受本办法规定或管委会另行规定的同类扶持政策时,不影响其申报省市级专项扶持资金. 第十八条 商业保理公司自享受本办法扶持政策之日起5年内不得迁离航天基地.凡5年内迁离航天基地的,应全额退回落户奖励、购房补贴、住房补贴资金.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扶持奖励以2016年度-2018年度为有效期间.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