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7-03-17 |
(2)评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有关要求、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3)对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①审查报价文件有效性;
②审查报价文件的完整性;
③审查报价文件与谈判文件的一致性;
④对供应商的业绩、信誉进行评审;
(4)谈判文件是谈判工作的重要依据.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必须满足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谈判文件的一致性.如果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不满足上述要求,谈判小组有权拒绝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经谈判小组评审,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属于无效报价文件的,无资格进入第二轮谈判;
(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及要求 本项目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就报价、工期、质量、施工方案、技术服务、付款方式、合同组成等集中与每一个进入第二轮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它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
(十)成交标准 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方面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人将谈判情况形成谈判意见,报请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部门审查.成交结果将以《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供应商. (十二)合同的签订
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合同经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人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工程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