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7-03-17 |
一、总则1.工程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荣昌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楼装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1.1.工程名称:荣昌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楼装饰工程 1.2.工程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计划工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资金来源: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招标范围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投标人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招标日程安排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交易二科 窗口处POS机上刷卡(银联卡)缴纳.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登陆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rongchang.gov.cn/)政府采购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5.3. 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5.4. 质疑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凡超过质疑时间未提出质疑,视为完全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约定. 5.5.答疑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7.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8.开标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9.开标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7.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8.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9.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踏勘现场 10.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无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招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现有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0.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可能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所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0.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尽可能予以支持,但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1.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2.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所发出的书面有效答疑、纪要、补遗或修订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 图纸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