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7-03-31 |
3、若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间未能按磋商文件及合同约定很好的履行工作,出现不认真负责的,招标人有权与其解除服务合同.
4、在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不负责任、不能胜任岗位的项目负责人及各相关人员.
5、因服务单位原因,招标人与其解除合同的,不得参加下一次营销策划服务单位的招标.
6、招标人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7、招标人有权在投标单位中标后对其所提供的投标资料进行复查,凡提供虚假业绩及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
8、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伍拾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9、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8000元.
13 本项目设有拦标费率:投标单位投标费率不得超过1.0% 超出最低房价部分的分成比例报价要求详见评分标准.
14 委托项目:
1、项目名称:三合庭苑.项目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体育公园北侧.
2、委托范围:三合庭苑的整体市场运营报告及即将推售的A-2区2#、3#、4#、5#、6#、12#、7#(1单元)的市场定位及在2019年的推售计划.
3、产品类型:住宅.
15 委托有效期: 有效期:本合同委托有效期限为6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且正式生效后,甲方书面确认销售代理服务开始之日起至 .本合同终止后,对于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完成的销售成交的未尽事宜,乙方还应负责相关善后处理工作至全面履行完毕为止.
16 销售代理费:
1、支付方式:按月结算,每三个月一清算.结算基数:按每套签约并全款到帐金额.
2、非考核月的月销售代理费=[中标综合费率*对应房屋甲方给定销售最低价格总额+(当月实际销售总额-对应房屋甲方给定销售最低价格总额)*中标人分配比例]*50%.
3、第三个月和第六个月为销售指标考核月,分别对前三个月的销售代理费进行清算. 前三个月累计完成销售指标的90%以上(含90%)时,销售代理费提取比例100%;
累计完成销售指标的50%―90%(含50%)时,销售代理费提取比例80%;
累计完成销售指标低于50%时,销售代理费提取比例60%. 累计三个月的总销售代理费=[中标综合费率*对应房屋甲方给定销售最低价格总额+(累计实际销售总额-对应房屋甲方给定销售最低价格总额)*中标人分配比例]*销售代理费提取比例. 考核月的销售代理费=累计三个月的总销售代理费-前二个月已支付的销售代理费之和.
3、本项目每三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第三个月和第六个月为销售指标考核月.在考核月结算销售代理费时,因未完成销售指标而未100%提取的剩余销售代理费用后续不再支付.
17 结算时间: 乙方每月月末按甲方工作流程提出付款申请,甲方于下个月度15日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
18 销售指标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服务期开始后,前三个月的销售指标为2.4亿元,后三个月的销售指标为1.5亿元.
2、销售指标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
3、以客户按大连市相关政策规定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后,《商品房买卖合同》对应的总销售额为乙方实际销售指标,作为考核依据.
4、甲方对乙方考核设定为:当月1日为月度起始日,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5、违约责任:如乙方考核月经考核,未完成销售指标的70%,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供应商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