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7-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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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如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名称:重庆市北碚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碚峡西路3号 联系人: 何老师
电话: 023-68236797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坤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东原D7三期2号写字楼23楼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23-63878812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北碚区G351三圣至渝北界段改建工程 1.1.5 标段建设地点 北碚区三圣镇 1.2.1 资金来源 市级补助和区级平台融资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图示、图说的工程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为准) 1.3.2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为2019年5月,计划完工时间:2020年4月.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因施工方原因未一次性通过验收造成返工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3.4 安全目标 落实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附录1
2、财务要求:见附录2
3、业绩要求:见附录3
4、信誉要求:见附录4
5、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见附录5
6、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见附录6
7、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其中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必须通过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识别.除要求核查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外,其余人员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8、严禁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进一步核查投标文件真实性,若在合同签订前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将报送行政监督部门查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将按合同约定作违约处理,同时招标人应上报行政监督部门纳入不良记录,并按相关规定查处.
9、本项目所有要求的业绩招标人将在中标结果公示时对所有业绩同步进行公示.若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材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0、投标人应提供《信用承诺书》,违反自行承诺条款任意一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或按合同违约条款处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第九章.各投标人应将《信用承诺书》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注:1.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须按要求递交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资质证书、承诺书、声明、截图除外),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