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7-04-09 |
(三)装饰装修及附属物补偿
1、被征收房屋的装饰物和附属物,以200元/平方米按其建筑面积进行协商补偿;
协商不成的,由同一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2、安置房以清水房还房,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装修补助,其补助面积按被征收人房屋补偿面积计算.
(四)公摊面积补足 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公摊系数低于或等于15%的,按15%的公摊系数计算补足住宅建筑面积,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公摊系数高于15%的,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房屋补偿.
(五)安置房公摊面积费用 实行产权调换安置的,安置住房公摊系数在15%以内的按实计算;
安置住房公摊系数超过15%的,其超过部分的公摊面积由政府承担购房费用.
(六)临时安置费
1、选择期房作为产权调换房屋的,临时过渡期限为36个月,临时过渡期内征收人不提供周转用房,对其发放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自征收协议签订并交房的当月起计发,至公告通知接房的当月止;
对过渡期限延长的,自延长的当月起按原标准的100%加付计发临时安置费.
2、临时安置费的发放标准为:原建筑面积45O及以内的被征收人按800元/月/户标准发放;
超出部分的建筑面积,每户按1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增发临时安置费.
(七)大修基金缴纳
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补偿面积一次性补偿予被征收人,补偿费用按80元/O的标准计算.
2、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其安置房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纳,原被征收房屋补偿面积部分由征收人承担,超过原被征收房屋补偿面积部分由被征收人承担.
(八)水、电、气等设施补偿
1、选择货币补偿的,单列的水表、电表、天然气、闭路电视等设施,按有关部门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予以补偿. 水表:600元/个;
电表:660元/个;
天然气:3000元/户;
闭路:550元/户.
2、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原有的水表、电表、天然气、闭路电视等设施,征收时不予补偿,在产权调换房屋中恢复安装,不另收费.
八、签订征收协议办理要件及办理程序
(一)办理要件
1、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或其他法定产权文件.
3、水、电、天然气、闭路等使用证原件及费用完清的相关手续.
4、房屋所有权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的,可以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他人办理;
房屋所有权人已故的,需提供法定依据及相关材料、证件.
(二)办理程序
1、货币补偿办理程序:登记、建档,确认证件―签订协议―费用结算―按双方协议约定履行交房及支付义务.
2、产权调换办理程序:登记、建档,确认证件―书面确认产权调换房屋―签订协议―费用结算―按双方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九、其它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