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7-04-11 |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新建MVR除盐设备一套,处理能力为120m?/d,采用 预热+加热+蒸发+加热+蒸发+增稠+离心 工艺;
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能力为120m?/d,采用 调节池+铁碳微电解池+芬顿预处理+混凝初沉池+水解池+A2/O+沉淀池 工艺.产品生产排放的废水,与吸收塔排水一同经管道收集后经MVR工艺除盐后送厂区污水站;
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收集后直接排入厂区污水站;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站;
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沧州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临港污水处理厂,外排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及沧州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临港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分类管理,妥善贮存、处置,严格按照规定做到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规定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名录进行妥善处理,不准随意外排.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妥善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地点采取相关措施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危险废物厂内贮存不得超过一年.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风机消声、厂房隔音等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加强防腐、防渗措施.按要求对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进行防渗施工.
6、根据《环评报告书》计算结果,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其它各类防护距离要求请建设单位、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三、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其他环境管理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满足环保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评价相关内容和要求,按风险评价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关措施,确保事故风险情况下的环境安全.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备案和实施工作,风险防范设施和措施列入项目验收内容.
四、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中规定的各项清洁生产、污染防治和总量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完成交易之前,项目不得投入试运行.工程投产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确定的总量指标内.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应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六、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应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管理中认真予以落实,确保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经验收,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方能投入正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