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7-04-17 |
2、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设计:根据《东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接入系统方案的批复,并且满足《山东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GB/T 14285-2006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及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 (2)采购:承担本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并承担这些设备、材料的现场接卸货及保管工作.在进行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前,应先获得业主对供应商的认可. (3)施工:根据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要求,承担本项目所负责范围内所有土建及安装施工,包括本工程相关变电站内部的所有施工. (4)调试与试运行工作:调试、验收、运行所有的协调工作都在本项目承包范围内,调试与试运行期间必须保证一期设施正常运行,竣工验收必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历天以内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甲方原因除外).如果因为承包商的原因没有通过竣工验收,而产生的第二次及以上的验收费用及损失由承包商承担. (5)修补缺陷:承担缺陷责任期内的工作. (6)提供技术服务: ①项目验收、项目试运行、培训、编制维修手册等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相应服务. ②负责本工程相关的协调服务. (7)质量保修:在质量保修期内提供质量保修服务. 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历天以内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甲方原因除外). 2.5项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钱塘江路9号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近3年(2016年度~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
3.4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投标人于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10日每日的8时30分至17时00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或向代理机构索要电子版招标文件. 4.2地点: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金石国际大厦409室. 4.3方式:投标人领取或索要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与原件一致的两份复印件.提供原件的,仍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与原件一致的两份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标事宜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放招标文件.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4.4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将在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