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8-30
惠教函[2018]10号 惠民县教育系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预案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及时、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公共事件,使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订《惠民县教育系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成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县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我县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全力配合.突发公共事件报告联系

电话:5317667 5351184.

二、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种类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含学校重大火灾公共事件,学校重大交通公共事件,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公共事件,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公共事件,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公共事件,学校大型活动公共事件,学校外来暴力侵害公共事件,学校食物中毒公共事件,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公共事件, 学校突发自然灾害公共事件.公共事件造成1人以上死亡、集体损伤三人以上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公共事件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立即启动相应类型的应急预案,在5-10分钟内向县教育局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件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县教育局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情况立即向县政法委维稳办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件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四、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公共事件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件信息报县消防大队、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区域.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

119、

120、11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公共事件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件信息报县教育局、县公安交警部门和当地政府.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告

110、

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件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危险药品公共事件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公共事件,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区域,迅速将情况报告县教育局、县安监局和当地政府.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到医院抢救,及时报告

119、

120、11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件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公共事件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置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置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公共事件,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件信息报告县教育局、县建设局和当地政府.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

110、

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件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特种设备公共事件 1.学校要定期检查电梯、锅炉、液化气等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食堂等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购买特种行业保险. 2.事件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县教育局、县质监局和当地政府,拨打

110、

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件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大型活动公共事件 1.学校组织校内或外出大型活动必须报县教育局,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校内或外出大型活动要根据《滨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内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和《滨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滨教办〔2015〕35号)要求制订安全应急预案. 2.事件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件信息报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3.及时报告

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件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公共事件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告

110、120请求援助,报告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和当地政府.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食物中毒公共事件 1.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县教育局、县食药局、县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告

110、120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现场. 4.配合食药、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九)流行传染病公共事件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告

110、120电话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县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十)自然灾害类公共事件 1.根据有关规定,在人民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县教育局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预报区学校的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A.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B.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C.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D.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援、抢救和医疗救助等应急准备工作;

E.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F.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防范衍生灾害发生,保持社会安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县教育局负责领导区域内教育系统的应急工作,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县教育局和学校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灾民转移与安置等各项工作. 3.善后和恢复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从应急转向善后和恢复,及时开展补救和善后工作,降低自然灾害损失,使学校尽早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预案,制定更加详尽、实用的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应急现场设立警戒保卫、抢险救灾、新闻报道、技术保障、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置等工作小组,全面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附件:惠民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惠民县教育局 2018年1月30日 惠民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月30日印 共印 份 附件: 惠民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姚宪亮 县第一中学党支部书记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张德祥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县体育办主任 王传升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县一中校长 吴庆国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闫希茂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峰县教育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 赵建民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曹雁鹏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成员: 刘金龙 县教学研究室主任 宋延军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赵仁新 县教育局干部 董斌县教育局副科级干部 赵勇办公室主任 孙立明 基教科科长 刘光岩 综合改革和政策法规科 张曰梁 规划财务科科长 张立明 招生办主任 冯克利 教育装备服务主任 马长顺 职成教科科长 王新华 体卫艺科科长 孙建军 学校安全管理科科长 王强教师工作科科长 樊贵佳 人事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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