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7-05-24 |
九、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客车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客车驾驶员应主动配合乙方导游做好服务工作,双方发生矛盾应协商解决并尽可能回避游客,甲方客车驾驶员无论任何原因不得擅自甩客弃团,否则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并列为不诚信行为向社会公布.
十、在行驶过程中,双方应按合同约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程和路线,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负责,确需改变行程的,双方调剂、调度协商一致,及时补充变更记录并加盖公章认可,连续驾驶4小时应按排驾驶员有所休息(尽可能在每个服务区休息10分钟). 十
一、因不可抗力,如塌方、泥石流、大风、沙尘、大雪、水灾、长时间堵车或交警部门限制通行等非本车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延误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十
二、甲方的客车驾驶员和乙方的导游员在旅游团队的运行中,如遇到可能对游客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情况,应当向游客作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征得书面确认,按照旅行社的指示采取适当的安全保障措施,妥善保管好相关的证据. 十
三、行李物品的丢失如是甲方客车驾驶员的责任,应由该车所属的甲方按每件行李800元现行垫付游客应急,由当事人客车驾驶员、随车导游签字确认,有关行李赔付,应按相关保险程序由乙方协助游客办理相应赔付事宜,并折抵已垫付费用. 十
四、为保障安全,乙方必须为甲方客车驾驶员提供并承担相应的食宿费用,其中住宿为普通标准间(乙方尤其不得安排在吐鲁番、布尔津、喀纳斯等地安排甲方驾驶员群住. 十
五、为保障导游安全带团,导游人员带团期间不安排坐在旅游大巴门口台阶处座椅,导游人员的工作座位在旅游大巴车辆驾驶员背后第一排座椅右侧. 十
六、散客拼团必须提前编排好游客的座位顺序,并预留1-2个空座位以备急用.乙方应明确告知甲方客车驾驶员和游客固定上下车地点,甲方应保证提供的旅游车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十
七、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因抢救游客产生的费用应根据游客和乙方签订的游客合同,由乙方先行垫付,然后视具体情况向相应责任人进行追偿,具体约定如下:
(一)事故的发生是由甲方客车驾驶员责任造成,则由甲方按国家政策规定支付乙方先行垫付的全额费用.
(二)事故发生是由乙方造成的,则由乙方支付全额费用.
(三)事故发生是由第三方原因引起的,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则由第三方支付乙方先行垫付的全额费用.
(四)事故发生是由甲方和第三方的原因共同引起的,则由甲方和第三方按相关部门划分的责任比例或协商的比例向乙方支付相应比例的费用. 以上所有的赔偿费用最终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所认定的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无责任方有权向责任方追偿.医疗救助及财产损失发生后,游客要求的赔付,由甲、已双方与游客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请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调解解决,解决无效可通过司法部门途径解决.事故发生后双方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应获得相应的赔付. 十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长期合作、风险共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也可由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