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7-05-25 |
15 1.2. 递交受理申请
15 1.3. 申请资料
16 1.4. 业务申请表
16 2. 受理
17 2.1. 网页申请受理
17 2.2. 申请受理
18 3. 审核
18 4. 调测
19 4.1. 网络调测
19 4.2. 业务调测
19 5. 签约
20 6. 验收20 7. 正式开通
20 8. 结算21
第八章 企业代码、接入代码与业务代码分配原则
21 1. 企业代码分配原则
21 2. 接入代码分配原则
21 3. 业务代码分配原则
23
第九章 定价原则
23 1. 定价原则
23 2. 165短信下载业务定价
24 2.1. 业务资费组成
24 2.2. 收费原则
24 2.3. 资费标准
24 3. 接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与合作方收益
25 4. 其他
25
第十章 竞争机制
26 1. 确立竞争机制的目标
26 2. 内容26 第十一章 利益分配
26 1. 利益分配原则
26 2. 分配方法
27 2.1. 通信费
27 2.2. 信息服务费
27 第十二章 结算办法
27 1. 结算受理机构
27 2. 结算办法
27 第十三章 客户服务
27 第十四章 业务宣传
28 第十五章 业务跟踪
28 第十六章 法律责任
29 附件一:概念解释
30 名词解释
30 代码方案
30 3. 接口协议
31 附件二: 165短信下载业务流程图
33 总则概述 为发展 联通在信 165短信下载业务,规范短信合作行为,保证各应用服务提供商在公平、公开、公正的运营环境中,为用户提供更多、更好的应用服务,实现应用服务提供商和中国联通的双赢格局,保障中国联通用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范. 适用范围 本规范是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与技术与信息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合作方)合作向全国联通手机用户提供基于中国联通165短信下载业务平台(以下简称165平台)的各类应用信息服务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业务流程. 合作原则 中国联通作为提供短信165平台的电信运营商,向合作方有偿提供通信通道. 合作方利用中国联通的短信165平台,向中国联通手机用户提供各类有偿应用服务. 应合作方的要求,中国联通利用其业务支撑系统,向合作方提供有偿的代收费服务. 中国联通与合作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双方签定的合作协议,向用户提供应用服务. 对合作方提供的业务,合作方与中国联通共同承担提供客户服务的义务. 生效日期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解释权 本规范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联通. 管理机构 中国联通管理机构分为两类:全国性业务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性业务管理机构. 全国性业务管理机构 全国性业务管理机构设:受理机构、审核机构、调测机构和签约机构. 受理机构:合作方短信业务接入的当地中国联通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互联网与电子商务部,负责接受合作方的业务申请,并将合作方的资料整理成册,递交审核机构审核;
审核机构:中国联通总部互联网与电子商务部.负责审核合作方资料,包括资质审核、业务审核,审核由中国联通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并统一对合作方分配接入代码码和企业代码、MO命令代码、业务代码,将审核结果转发给调测机构,由调测机构安排调测;
调测机构:短信业务接入地的当地中国联通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互联网与电子商务部,负责按照合作方提供、并经过审核机构认可的《测试方案》和《测试报告》测试其各项业务功能,测试通过后在《测试报告》上签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