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7-05-27 |
18001 商务部 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 1.
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 行政 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83项: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实施机关: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2号)第二款: ……国家经贸委按照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经贸贸易〔1999〕637号)规定的条件和布局规划要求,审核批准并核发《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企业凭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 无 石油成品油批发申请企业 2.石油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批 行政 许可 无 石油成品油仓储申请企业
18002 商务部 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 无 行政 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9项: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实施机关:商务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在我国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加强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7〕25号):
三、对展览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实行分级审批管理.
(一)确需以国务院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名义主办的国际展览会、博览会等,须报国务院批准.
(二)国务院部门所属单位主办的,以及境外机构主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批.
(三)对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主办的和多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主办的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和出口商品交易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批.……
(五)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促会)系统单位主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由贸促会审批并报外经贸部备案……
(六)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凡涉及台湾地区厂商或机构参展的,应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批,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备案.海峡两岸的经济技术展览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会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批 ;
《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管理暂行办法》(外经贸政发〔1998〕325号)第九条: 举办展览面积在1000平方米(指展位总面积)以上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必须经批准,并实行分级审批.
(一)以国务院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名义主办的国际展览会,以及由省级或副省级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和出口商品交易会,须报国务院批准.省级及副省级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多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主办的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和出口商品交易会,由外经贸部审批.
(二)国务院部门所属单位主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以及境外机构主办的国际展览会,报外经贸部审批.
(三)地方其他单位主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外经贸部备案.……
(五)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促会)系统单位主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由贸促会审批并报外经贸部备案.对在北京以外地区举办的,主办单位应事先征得举办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