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7-05-30 |
1、技术评估费用由南沙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承担.
技术评估单位受理回执 广东中瑞海洋生态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今收到需评估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附件材料一套(含电子版),经审核,符合技术评估的条件.
二、评估意见领取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联系人:张祥明,联系
电话:18138705738,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经办人:年月日广东粤风环保有限公司: 今收到需评估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附件材料一套(含电子版),经审核,符合技术评估的条件.
二、评估意见领取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972号2楼.联系人:尹文汇,联系
电话:020-84419839/13570253399,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经办人:年月日南沙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意见 同意由我局委托(广东中瑞海洋生态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粤风环保有限公司)单位对环评文件进行技术评估. 经办人:年月日备注:本表需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行政审批局、评估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