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7-06-10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项目不设弃渣场,建筑垃圾运至附近合法的建筑垃圾场堆放,严禁随意倾倒;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营运期:生活垃圾经袋装集中后与和生化池污泥、含油抹布、手套一同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设置危废暂存间,隔油池产生的含油废渣等危废应暂存危废间,暂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转运时采用联单制管理,做好转运记录,跟踪落实危废的最终去向;

清罐废油渣由专业清洗车辆清洗后回收,不在场地内储存.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实施规范》(GB50156-2012)(2014年局部修订版)的要求建设相应的防渗措施,按照《埋地油罐防渗漏技术规范》(DBⅡ/588-2008)落实分区防渗、分区防治措施.储罐池、污水处理站等设施的防渗措施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应保留影像资料作为项目环保设施验收的重要依据.项目排水管网定期巡检,落实跟踪监测制度.确保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 Ⅲ 类标准.

(六)环境风险:埋地油罐基底采用防渗混泥土处理,底板采用外防水,面层采用细石混凝土及四周设置围堰,内设集水沟和排水设施.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源的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备案,定期演练,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七)严格排污总量控制:据环评测算,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COD:0.088t/a(近期)、0.074t/a(远期);

氨氮:0.012t/a(近期)、0.007t/a(远期);

非甲烷总烃:2.443t/a.其指标来源按照排污权交易有关办法执行.

四、工程开工建设前,你公司应向环保部门报送开工计划并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日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基本情况,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清单和实施计划,定期报送项目进度,确保上述信息在整个施工期内均处于公开状态.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投入正式使用.

五、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生态保护与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由行业主管部门县商务局和属地管理部门葛城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按照有关职责实施监督管理.

七、本批准书内容依据你公司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国家和重庆市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公司有义务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城口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18日 抄送:葛城街道办事处,县商务局,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恒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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