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7-06-28 |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还须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保证金账户:
1、账户户名: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营业部 账????号:365006002018170435436
2、账户户名: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210038001000071446
3、账户户名: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14331201040002937 账????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仙来支行
(九)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19年6月10日09:3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西大道1958号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十)已购买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新余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仰天大道1518号 联系人:贺女士
电话:13683468914 代理机构:江西平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抱石大道新余文化馆7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5083608306
二、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响应邀请中所述项目货物及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 2.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江西平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 响应人 系指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4 成交人 系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人. 2.5 签名 系指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手写签名,不接受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个人印鉴章. 2.6 日期、天数、时间 系指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2.7 元 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货币. 2.8 公章 系指响应人的行政章,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磋商响应文件.
3、响应费用 3.1响应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本次采购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各位响应人在响应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 成交金额(万元) 费率 100以下 1.5% 100―500 1.1%
4、合格的响应人 4.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国内企业均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人. 4.2响应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3一个响应人只能提交一个磋商响应文件.如果响应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