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7-06-28 |
4.3.1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3.2响应人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4.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5响应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只能接受一个响应人的委托参加响应. 4.6响应人信用记录 4.6.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其他政府网站(网址后缀为.gov)对所有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4.6.2查询截止时点:开标截止之日前7日内任意一天;
4.6.3响应人及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委托代理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响应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6.4响应人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由评审专家审核. 4.6.5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妥善保管响应人的信用信息,仅适用于本项目,不会用于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无关的其他事项.
(二)磋商文件
5、磋商事项说明 5.1响应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或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5.2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响应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澄清与答疑 6.1本项目进行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疑问的响应人,均应以书面送达形式(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必要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将答疑结果公布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各响应人应注意浏览. 6.2响应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6.3响应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人.
7、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变更)公告的方式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7.2 补充(变更)公告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响应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磋商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人.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指定网站公告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人,并对潜在响应人具有约束力.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响应人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人就响应的所有来往函中均应使用中文.响应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存在外文的,应提供相应内容的第三方翻译机构中文翻译本并对翻译本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2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响应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