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2017-06-30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文件 粤环院〔2017〕188号 关于印发《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科研评价机制改革办法》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科研评价机制改革办法》已经由学院2017年第二十一次党委会议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2017年12月27日 附件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科研评价机制改革办法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学院的科研水平,进一步完善重质量、重实绩、重贡献的科研评价机制,引导学院教师开展高水平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地方服务等工作,根据《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厅字〔2016〕35号)、《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5〕58号)和《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研工作量是按照一定标准对教师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和学术交流等工作及其成果的具体量化表现,通过科研工作进行量化实现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以及成果转化等科研业绩的等效评价.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教师为学院专任教师,按照本办法计算的工作量作为专任教师聘任、考核评优、校内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专任教师之外的其他人员涉及本办法适用范围内的科研工作时,可按本办法计算工作量作为校内津贴发放的依据,但不作为聘任、考核评优的依据. 第五条 本办法所评价的科研工作具体包括项目、论文、著作、专利、成果转化、学术活动、获奖. 科研工作量计算 第六条 教师每年应完成一定分值的科研工作量,不同职称聘任的专任教师,每年应完成的最低科研工作量如下: 表1 教师的科研工作量标准 职称 科研工作量(分/年) 正高级

35 副高级

25 中级15 初级7注:新入职教师入职第一学年科研工作量不做要求. 第七条 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

(一)科研工作量计算公式 科研工作量={科研课题工作量}+{学术论文工作量}+{著作工作量}+{专利工作量}+{成果奖工作量}+{学术活动工作量} 其中,计算公式中的各项工作量均为按相应标准计算出的工作量与个人分配系数之积.

(二)个人分配系数 多人合作参与的科研工作,工作量计算中按表2确定其个人分配系数. 表2 科研工作量的个人分配系数 人数 位次 分配系数(%)

1 1(独立)

100 2

1 60

2 40

3 1

60 2

25 3

15 4

1 60

2 21

3 12

4 7

5 1

60 2

16 3

12 4

8 5

4 说明: (1)课题(项目)、成果转移转化等科研工作量的个人分配系数由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成果登记时一次性报科研部备案;

对于同一项目,参加人员分配系数之和不得超过100%. (2)合作科技成果(包括论文、专利、部分成果奖)中,我院在职职工为第一作者且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该成果科研工作量的总分配系数为100%;

我院在职职工非第一作者的,科研工作量的个人分配系数见表2,位次在第5位后面作者的分配系数为0;

指导教师与我院在校学生共同获得的科技成果,指导教师非第一作者的,其工作量总分配系数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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