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7-07-05 |
1、监测要求
1 1.
1监测企业
1 1.2监测项目
1 1.3监测时间和频次
2 1.4评价方法和标准
3
2、废水重点企业
3 2.1监测情况
3 2.2总量控制指标监测情况
4 2.3超标情况
4
3、废气重点企业
5 3.1监测情况
5 3.2总量控制指标监测情况
5 3.3超标情况
6
4、污水处理厂
6 4.1监测情况
6 4.2总量控制指标监测情况
7 4.3超标情况
8
5、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8 5.1监测情况
8 5.2总量控制指标监测情况
8
6、重金属重点企业废水监测情况
9 6.1监测情况
9 6.2主要指标监测情况
10 6.3超标情况
10
7、重金属重点企业废气监测情况
11 7.1监测情况
11 7.2超标情况
11 7.3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和达标情况
12
8、危险废物重点企业监测情况
12 8.1废水监测情况
12 8.2废气监测情况
13 附表1:2016年下半年废水重点企业未监测情况表
14 附表2:2016年下半年废水重点企业超标情况表
15 附表3:2016年下半年废气国控重点企业未监测情况表
15 附表4:2016年下半年废气国控重点企业超标情况表
15 附表5:2016年下半年污水处理厂国控企业未监测情况表
16 附表6:2016年下半年污水处理厂国控企业超标情况表
16 附表7:2016年下半年重金属废水国控重点企业未监测情况表
16 附表8:2016年下半年重金属废水国控重点企业超标情况表
18 附表9:2016年下半年重金属废气国控重点企业未监测情况表
19 附表10:2016年下半年重金属废气国控重点企业超标情况表
19 附表11:2016年下半年危险废物废水国控企业超标情况表
19 附表12:2016年下半年危险废物废气国控重点企业未监测情况表
19 附表13:2016年下半年危险废物废气国控企业超标情况表
19
1、监测要求 1.1监测企业 2016年下半年,开展监测的企业为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环办〔2015〕116号)文件中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各级环保部门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 1.2监测项目 按照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赣环测字〔2016〕12号)的要求确定监测项目. 废水监测项目:执行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的,监测项目按照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以及该企业环评报告书及批复要求的项目确定;
执行综合排放标准的,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中表6-2 所列项目和该企业环评报告书要求的项目确定.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测项目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要求确定(表1和表2的19项为必测项目,表3 项目为选测项目).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监测项目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的要求确定.废水监测项目均包括废水流量,污水处理厂以及COD、氨氮重点总量减排环保工程及纳入年度减排计划的重点项目,要同时监测COD、氨氮的去除效率. 废气监测项目:执行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的,监测项目按照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以及该企业环评报告书及批复要求的项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