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2017-07-07

15、磋商响应文件幅面规格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排序,编目录、编页码,左侧胶装(磋商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磋商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审,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磋商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整个磋商响应文件内容除签字外,必须打印,不得手写.

16、未特别注明可采购 进口产品 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7.1采购货物中含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 ,必须符合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响应无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磋商方响应的货物含有上述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在响应文件商务部分附加盖公章的节能产品证书复印件或打印出上述网站公布的含有响应货物的清单(只打印出响应货物所在页即可)并加盖公章,否则其响应无效. 17.2为推进和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对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 1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对中小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四部分磋商内容、磋商程序、成交原则.

18、询问和质疑 18.1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18.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提出质疑.

19、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人应当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0、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 21.1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相应资质的;

21.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胶装、密封响应文件的;

21.3评审专家认定存在恶意响应行为的;

21.4响应保证金未按要求在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21.5为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第三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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