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7-07-19

五、签订合同 15.1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并与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15.2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如果成交供应商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在履行合同时发生违约行为,将按《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公告、质疑 16.1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评审结果公告等单一来源程序中所有信息. 16.2 如果报价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文件必须是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16.3 公告期内如有质疑,采购人或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将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所有当事人. 16.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答复不满意,可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6.5报价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应有事实依据,若为无效投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项目验收 17.1 项目实施完毕,由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共同在项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17.2 验收标准:单一来源通知书、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标准.

八、适用法律 18. 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定.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标段:支付系统改造内容

(一)、系统权限配置改造

1、电子印章的使用权限控制.准确控制谁在什么环节可以在哪种电子凭证的哪个位置上盖什么章.包括:用户对印章的授权、操作对印章的授权、电子凭证位置对印章的授权、电子凭证位置对操作的授权、用户对操作的授权、用户对角色、对数据的授权.

2、电子印章的授权机制.能够支持灵活的印章授权,例如出差时可以将印章的权限授予他人.

3、电子凭证的查看.用户对电子凭证的查看权限通过用户对角色、操作、数据的的授权实现.

(二)、现有业务流程的改造.

1、实现电子签章功能:包括预览签章、直接签章、撤销签章、作废签章等;

2、实现电子凭证查看功能:包括预览、打印、上一页、下一页等;

3、实现电子凭证发送功能:包括发送、重复发送、状态查询等;

4、修改退回上岗、凭证跨岗退回、凭证作废功能:在业务数据变化的同时对电子凭证库中的电子凭证进行撤销签章或作废处理;

5、改造新增界面保存功能:新增业务数据保存时,支持签名并同步业务数据到电子凭证库中.

6、改造编辑界面:编辑业务数据时,支持签名并同步业务数据到电子凭证库中.

7、改造修改界面:修改业务数据保存时,支持签名并同步修改后的业务数据同步电子凭证库中.

8、改造删除功能:支持删除签章、签名、删除电子凭证库的对应的业务数据.

9、改造审核功能:增加签章(名)、验签、同步电子数据.

10、改造取消审核功能:取消审核时增加了删除验章、验名、签名、签章的功能.

11、改造工作流:审核岗可以根据条件增加分支审核动作,在对应审核节点上增加签章、签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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