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7-07-19 |
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竞争性磋商会的,指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 2.7 重大违法记录 系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8 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是指: (1)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满三年的除外);
(2)被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期限已满的除外);
(3)被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的(期限已满的除外);
(4)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已依法解除的除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采购预算 3.1本次采购预算为100万元(第一标段50万元、第二标段50万元. 4.合格的供应商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竞争性磋商的规定.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5.l供应商一旦参加竞争性磋商会,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5.2供应商如认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竞争性磋商会开始后提出任何异议. 5.3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6.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的采购需求、采购程序和合同格式等的规范性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5)合同主要条款. 6.2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和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的情形,应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如果供应商因未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3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6.4供应商必须详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供应商若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性文件被拒绝接受或被视为无效.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提交(接收)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相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个日前,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以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顺延提交(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