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7-07-19 |
第四章要求的格式进行封装. 15.3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采购人对于响应性文件的误装、错装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 16.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6.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性文件递交采购人,递交(接收)地点为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 16.2若采购人推迟了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7.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性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7.2响应性文件的补充、修改文件应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密封、签署,并注明 修改响应性文件 字样.修改文件须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 17.3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性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性文件的,将被拒绝接受. 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拒绝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