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7-07-25 |
1、采购项目编号:CMJLCG-2018-GZ009
2、采购项目名称:嘉禾街道各路段片区绿化养护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服务期限:从2018年3月1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共三年.
5、采购预算:人民币约234.00万元
6、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本项目为嘉禾街道各路段片区绿化养护项目,具体绿化养护范围及工程量详见第七部分采购人用户需求,招标范围为:均禾大道:行道树约1041棵,绿化面积约9950O;
望岗大道:行道树约431棵,绿化面积约3880O;
康卫路(东):行道树约108棵;
康庄路:行道树约73棵;
华英路(地铁站周边白海面涌):行道树约89棵,绿化面积约392O;
华英路:行道树约112棵;
嘉禾市场对出人行天桥:绿化面积约252O;
机场西德兴路:行道树约576棵,绿化面积约5460O;
红路支流河涌堤岸:行道树约93棵,绿化面积约3610O.招标控制价:234.00万元.
7、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 (3)必须提供由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穗财采[2012]275号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需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点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