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2017-07-27
关于对江苏威陵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5万套 涂装工艺技改项目(重新报批)环评表的批复 灌环表复〔2019〕67号 江苏威陵家具有限公司: 现从环保角度分析你单位该项目在落实环评及本批复要求前提下具有可行性,并原则同意连云港中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提要求如下: 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云县经济开发区纬三路南侧、经三路西侧地块(伊云贝尔饮料厂东、张洪河以北),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9万元,占地98150平方米,新增硅烷前处理线与静电粉末喷涂工艺,引进前处理设备1套、涂装线2套,喷涂设备2套,对部分室外家具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形成年产15万套超轻型环保室外家具的生产能力.项目代码:2018-320723-21-03-601336.

2、该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现已接受灌云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处罚文号:灌环罚字〔2018〕116号.

3、项目建设过程中须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验收时,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固化产生VOCs废气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

1、表2中TVOC排放标准.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该项目产生一般固体废物管理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48599-2001)及其修改单(2013年修订)中的有关规定;

危废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

4、项目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不得乱排.喷粉废粉尘通过"脉冲反冲滤芯回收装置+过滤除尘装置+15米高1#排气筒"达标排放,固化废气通过"水喷淋+活性炭吸附+15米高2#排气筒"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3#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通过抽油烟机处理后排放,加强车间通风.该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震、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在厂区布局时应远离厂界,夜间不允许生产,确保厂界噪声达相应功能要求.项目新产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废槽液、废切削液、脱脂清洗废水、硅烷处理废水、硅烷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脱脂废渣、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焊条焊渣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并清运,防止污染环境.

5、项目车间要求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现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不得新建或规划诸如居民区、医院、学校、敬老院等人类密集活动区.

6、项目不得选用国家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能力和设备,不得生产国家禁止和限制生产的产品,项目涉及许可证管理的,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生产.

7、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批.项目竣工须经自行验收合格后报县环保局备案,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正式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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