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7-08-03 |
电话:89725873 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项目联系人:仲伟刚 联系
电话:0411-89867668 传真:0411-89867668 电子
七、监督
电话:0411-89873117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4月15日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前附表序号 项目内容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庄河市公安局拘留所技防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 合格供应商的 资格条件 详见谈判邀请函. 领取谈判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详见谈判邀请函.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 详见谈判邀请函.
3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4 样品要求 本项目不需提供样品.
5 交货要求 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成时间:2015年5月10日前;
供货及安装调试地点:庄河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3.质量保证期:至少一年(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付款方式 交货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作为质量保证金,货物正常使用十二个月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注:采购人在与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可约定在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提交预付款保函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向中小企业预付货款,其中: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按不高于20%的比例支付;
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高于30%的比例支付.(预付款保函是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3.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报价除货物价格外还应包括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伴随服务和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等费用.
6 最高限价及 谈判保证金 最高限价40.7万元,谈判保证金:0.8万元. 说明: 1.超过最高限价的谈判响应文件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 2.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截止时间: 2015年4月19日16:00时. 3.谈判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账户电汇方式交纳,且需在电汇凭证上标注 谈判保证金(政采ZH-2015-036) 字样,其他方式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拒绝. 户名: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 银行账号:21201502500059006789 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须出示已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证明(银行电汇回执单原件及复印件).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或虽已交纳谈判保证金,但所交纳的数额不足或未能出示已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证明(银行电汇回执单原件及复印件)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友情提醒:请供应商同时携带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银行电汇回执单复印件一份)
7 谈判小组人数 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余为技术、经济类专家.
8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1.谈判响应文件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 2.谈判响应文件必须采用胶封,否则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单独密封,正本(1份)封在一个内层包封,副本(3份)封在另一个内层包封,且在包封上标明 正本 、 副本 字样,然后再将正、副本两个包封,统封在一个包封中.
9 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在确认成交后,要向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其谈判成交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单位账户电汇方式交纳,且需在电汇凭证上标注 履约保证金(政采ZH-2015-036) 字样,其他方式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拒绝. 户名: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 银行账号:21201502500059006789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货物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交付之日止,无息退还. 注:采购人与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3.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