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7-08-05 |
3、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 应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单位内部公示,具备条件的应向社会公开.(2015年做好公开的准备) 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会议计划和执行情况(包括会议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经费开支及列支渠道等)报市财政局.市委各部门同时抄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各部门同时抄送市政府办公厅.
4、会议费注意事项 (1)50人以内有外单位的,原则上应在本单位内部场所召开;
如确实是外单位参会人员离开会驻地较远,具体结合实际情况在本单位外部召开或安排外单位住宿. 校内会议发生的伙食费、其他费用的标准可以参照三类会议标准,根据单位内部会议费报销管理制度进行报销;
可参照定点报销程序,比照政府采购会议费结算明细单制作内部报销单据,同时附上如会议通知、签到表等等. 内部会议如果符合三类会议条件,其发生的伙食费、其他费用的标准可参照三类会议标准执行.如只吃一顿中午餐,可以比照工作餐管理,即工作餐(午餐或晚餐),每人每顿30元. (2)参加外单位主持的在外省市召开的会议,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按照差旅费的标准执行.根据中央和北京市会议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区县转嫁或者摊派.可以说,不会发生向参会人员收取会议费的事项.
二、培训费(学校主办) 现行制度:《北京市财政局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预〔2014〕148号)
1、培训费审批 各培训部门制订的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后施行.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培训及调整预算的,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年度培训计划于每年3月1日前同时报北京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备案.
2、开支标准和范围 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培训费支出标准如下: 培训费开支标准 单位:元/人天 住宿费 伙食费 场地费和讲课费 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 合计
180 110
100 60
450 伙食费不得超过上述明细标准.对于不发生的事项,报销额度上限应按明细标准进行相应扣减.特别是不安排住宿的培训不能列支住宿费,额度上也不能超过无住宿费的支出标准. 培训活动时间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培训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 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 (1)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
(2)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
(3)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会议等其他活动中聘请专业人员或专家学者讲课可参照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