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7-08-15 |
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因之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如对房屋进行室内外装修,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此施工如需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可以以甲方的名义申报,但报批、验收工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对于乙方装修、装饰、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附属设备,因乙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或发生故障的,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或按市场价赔偿,具体方式由甲方决定;
乙方拒绝的,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房屋的转租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房屋.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3.因自然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因上述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若因前款第
1、2项解除合同,对该房屋装修、装饰所获得的拆迁补偿由乙方享有.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经乙方催告后20日内仍未交付的;
2.交付的房屋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达20日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3.擅自装修、装饰、拆改变动房屋或改变其主体结构的;
4.转租、分租、出借、转让该房屋或以其他方式将该房屋让与他人使用的;
5.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6.逾期20日未支付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其承担的费用的;
因上述情形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在租赁房屋内添置的装修装饰资产无偿归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立即终止. 第十条 合同期满 合同到期前,乙方若愿意继续承租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新一轮房屋招租竞标,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若乙方未能中标,应按约定及时清场搬离,归还甲方房屋.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租金外,每逾期一天,应按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第
2、
3、
4、5项约定情形之一的,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外,还应向甲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若对方遭受的损失数额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还应赔偿该超过部分. 3.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第6项约定情形的,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外,乙方还应补交齐所有的费用、滞纳金、罚款等款项,否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扣除;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4.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退还剩余租赁期对应的租金,并向乙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且应向甲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5.乙方未在第五条第2款约定期限内返还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自约定期限届满次日起,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未按约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