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7-08-21 |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0年5月28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因基金份额净值及交易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收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以及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基金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具有和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5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目录
一、绪言
5
二、释义
6
三、基金管理人
11
四、基金托管人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25
六、基金的募集
3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41
八、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42
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43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4 十
一、基金的投资
56 十
二、基金的业绩
68 十
三、基金的财产
69 十
四、基金资产估值
71 十
五、基金的收益分配
76 十
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8 十
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0 十
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81 十
九、风险揭示
86 二
十、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90 二十
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2 二十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5 二十
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9 二十
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130 二十
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32 二十
六、备查文件
133
一、绪言 《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 或 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