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7-08-22 |
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5.区质监局:负责对餐饮场所使用的判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出具查验证明,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充装企业责任;
依法查处充装企业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6.区城管监察大队:负责对餐饮场所燃气使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或未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范围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燃气供应企业进行查处. 7.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对经有关部门确定,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供用气设施、设备或者停产停业. 8.东城工商分局:负责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对经相关部门认定存在违法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进行重点审查. 9.区卫生局:负责对未取得卫生许可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10.区民防局:负责组织对地下空间餐饮场所燃气使用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11.市运管局东城处:负责对液化石油气运输企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12.区住建委、区教委、区旅游委、区卫生局等部门:负责制定各自系统排查摸底方案,组织指导建筑工地、学校(含幼儿园)、宾馆饭店、医疗机构等单位,对各自餐饮场所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基础台账;
督促有关餐饮场所针对燃气使用情况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四、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和调查摸底阶段(3月-5月) 各部门、各单位对本领域和本辖区内的餐饮场所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情况,建立台账,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调查摸底工作要结合本行业、本地区管理台帐,围绕《东城区餐饮企业基本台账》(附件3)数据,进行筛选分类,确定本单位、本地区餐饮企业数量.要采取边排查、边纠正、边治理的方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于4月19日前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5月25日前完成调查摸底和台账建立工作,并将台账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全区台帐数据后上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阶段(6月-9月) 1.各餐饮场所的燃气使用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五落实 . 2.各部门、各单位要对餐饮场所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城管委、商务、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要制定联合检查及专项检查计划、方案,确保检查效果.联合检查比率不低于纳入台账单位数量的20%.
(三)督查和总结阶段(10月-12月)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督查组,通过抽查、互查等形式,对餐饮经营单位、宾馆饭店、建筑工地等餐饮场所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各部门于12月5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兼顾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要把此次专项治理与 打非治违 、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要疏堵结合,借鉴试点经验,推动开展液化石油气定点专业配送工作.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调度工作进度,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