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7-08-22

(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

(9)《重庆市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试行)(2003年12月);

(10)《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12)《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建科[2005]78号);

(13)《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 47-2006);

(14)《城市电力规划规范》(1999年). 1.3.4项目资料 (1)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13225E47410039111号《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大足区规划局地字第重规地证足建[2015]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重庆渝西汽贸商业广场(鼎庚?嘉和广场)可行性分析报告;

(4)业主提供的其他资料. 1.4评价标准 1.4.1环境质量标准 1.4.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8]135号《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和当地环保要求,除主城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D2012)外,周边区县暂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根据 关于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有关问题的复函 (环办函[2012]520号),2016年1月1日以后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与评价相关污染物标准列于表1-1. 表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执行标准 污染物 取值时间 标准值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SO2 日均值 0.15 NO2 日均值 0.12 PM10 日均值 0.1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SO2 日均值 0.15 NO2 日均值 0.08 PM10 日均值 0.15 1.4.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1998]89号《重庆市地面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规定》、渝环发[2007]15号文《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重庆市部分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的通知》和《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濑溪河龙水片区段属Ⅲ类水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D2002)的Ⅲ类标准,与评价相关因子值见表1-2. 表1-2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 mg/L 污染物 pH COD BOD5 氨氮 总氮 石油类 粪大肠菌群(个/L) 标准值 6~9

20 4

1 1 0.05

10000 1.4.1.3声学质量标准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1998]90号《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和渝环发[2007]39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07]78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修正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本工程所在地区属商业、居住、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声学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临城市干道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时,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城市主干道两侧执行4a类标准.对于本次项目,项目临龙棠路侧执行4a类标准. 表1-3 环境噪声执行标准 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备注

2 60

50 4a

70 55 临龙棠路侧的区域 1.4.1.4水土保持 拟建项目所在地属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土石山区,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水力侵蚀强度按《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中规定分级,具体见表 1-4. 表1-4 水力侵蚀强度分级指标 级别 平均侵蚀模数[t/(km2・a)] 平均流失厚度(mm/a) 微度 11.1 1.4.2排放标准 1.4.2.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施工期各类燃油动力机械排放的废气及营运期备用发电机等燃油设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D1996)中的二级标准(新污染源),详见表1-5. 表1-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排气筒 高度(m) 二级 监控点 浓度 (mg/m3) 氮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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