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7-09-15 |
(一) 5.2 开标程序 5.2.3.3招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的接受情况,校点参加本次开标会的投标人.点到的投标人须按5.2.1.2规定向招标人送验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交易员及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情况,并由公证员宣布校验情况,招标人做好相关记录;
5.2.3.4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经济技术类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从县公管办提供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 评标程序及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一)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否决其投标:
1、未按招标文件第3.7.
5、4.1.1条规定进行装订的;
2、授权委托人非交易员的,或投标人交易员、项目经理未按5.2.1.2规定携带证件参加开标会的,或参加开标会的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不一致的;
3、有关内容未按有关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或盖章的;
由交易员签字或盖章,但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 授权委托书 的;
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不符合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的
6、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7、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报价上限的;
9、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商务标中的投标总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三者表述不一致的;
10、投标人在报价书中变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部分的;
11、投标人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确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