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7-10-14

3) 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项目需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但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约定联系周口市公共交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简介 2018年教育部发布 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 ,推进全国电教系统工作全面转段升级,更好地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大局. 2.0行动计划 中提出,要促进数字校园建设全面普及.落实发布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推动实现各级各类学校数字校园全覆盖.将网络教学环境纳入学校办学条件建设标准,数字教育资源列入中小学教材配备要求范围.数字校园是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必然阶段.建设数字校园,对于促进教师和学生尽快提高应用信息技术的水平,促进学校教学改革,推行素质教育,促进教学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全面提高学校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强学校与外界交流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快全省基础教育信息化进程,以评促建、以评促用、以评促改,河南省教育厅制定了《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标准(试行)》,为全省数字校园建设指明了方向以及提供了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同时,河南省教育厅在《关于创建教育信息化 2.0 示范区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争取在2到3年内70%以上的中小学数字校园达到《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标准(试行)》的基本要求.

(二)项目目标 面对信息发展的新时代,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学校的主要业务和教育教学关键环节深度融合,涵盖教学、学习、管理、生活和文化的流程再造与系统重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区域和学校的教育治理水平,促进师生全面发展.

1、提升区域和学校的教育治理水平 管、办、评分离是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和迫切任务,智慧校园平台将为推动管办评分离提供重要的技术基础和支撑,优化管理流程、促进程序公开透明.通过区域对各智慧校园的管理,掌握全面准确的教育基础数据,实现大样本的抽样调查和大数据的准确分析,通过监测区域教育发展情况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养发展水平;

利用大数据,推动教育教学科学决策、高效管理.

2、提升校园环境智能化水平 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社交网络、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成能够感知环境、识别情境、记录行为、联接社群的教育教学环境,实现物理环境与虚拟环境的融合,提高从基础设施、教育资源服务、师生交互到教育教学活动的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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