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2017-10-28
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及专业技术用房 信息化项目 政府采购需求报告编制时间:2017年2月22日 项目名称: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及专业技术用房信息化项目 采购人: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42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18553361056 拟采用的采购组织形式:部门集中采购 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拟采用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有效证件;

2、具有贰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或贰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级确认登记证》或贰级及以上《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

3、具有乙级及以上《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乙级及以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标的一供应商提供】

4、具备较强的系统集成和计算机软件开发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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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供应商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拟招标的一个标的或多个标的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做出报价响应,但只能中的其中一个标的,否则作废标处理.采购招标有关内容如下:

一、项目背景 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及专业技术用房位于淄川区将军路以南规划路以西,为新建项目,共设计一座单体建筑,建筑层次为地上7层、地下1层设计,总体建筑面积约为8800平方米,建成后是一个集办案、办公、培训、会议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场所. 检察院办案用房及专业技术用房信息化工程将以综合布线系统为基础、计算机网络为桥梁,规划建设和配置该建筑内、外的各信息化功能子系统和相关业务平台,全面实现检察机关对网络通信、办公办案自动化、保障现代化、管理科学化等各种信息化综合需求的目的,将其建成可靠性、实用性、先进性、协调性、开放性和经济性于一体的满足日益发展的现代科技要求的信息化大楼.

二、建设目标 该信息化工程除必须具备通信自动化、办公自动化、消防自动化、信息管理自动化等基本功能和实用性、先进性、开放性、集成性和经济性等基本特点外,更重要的是必须同时满足检察业务发展的特殊性、专业性和保密性需求. 根据最高检印发《2009-2013年全国检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的规定精神,为在更高起点上深化升级检察信息化建设,该信息化工程要建成以网络为基础、以需求为主导、以业务为主线、以应用为核心、以安全为保障、以信息资源为中心的检察信息化综合体系,实现以信息化推动检察业务网络化和规范化,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保障公正执法;

以信息化促进检察队伍专业化,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社会公信力;

以信息化带动管理科学化,创新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能;

以信息化推进保障现代化,提高检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根据国家信息化相关规范、标准和上级检察院关于信息化、电子检务工程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办案工作需要,对整个办案用房及专业技术用房信息化体系进行统筹设计和施工.整套检察信息化综合体系包括:综合布线系统、基础网络设备、机房建设、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一卡通系统、 三中心 建设、多媒体会议系统、数字化审讯系统、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器虚拟化及数据容灾系统、信息化迁移、其它功能室建设等12个部分.项目建设所需软硬件设备及配套设施全部由中标人负责提供,包含但不限于所列出的设备.中标人需事先实地勘探,但设备数量应不少于所列出设备清单数量,实施过程中按实际需求提供,直到满足建设目标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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