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7-11-05 |
4、项目启动实施后,技术装备引进试验示范项目财政资金可采用一次性全额报账制;
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项目可预拨7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全部资金.
5、项目资金审计范围包括市级财政补助、自筹资金.审计由项目同级农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不得由项目单位自行安排.
五、申报资料
1、区级农机、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汇总上报文件;
2、项目申报单位工商注册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教育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服务场地相关证明;
4、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
5、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资金承诺书;
6、项目单位自愿申报及配合管理承诺书;
7、项目申报单位近年来承担相关省市农机化项目的(含农林、水利、科技等)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来源、起始日期,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验收报告);
8、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合同书、实施方案.
六、申报要求
1、时间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每年于3月份前向所在区农机主管局和财政局提出申请,各区农机主管局和财政局应于每年4月份报市农机局,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要求 各区农机主管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市农机局文件(公函、建议)两份,申报资料统一用A4纸装订,申报文本一式六份,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电子
邮箱: 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项目:[email protected];
技术装备引进试验示范项目:[email protected].
3、标识要求 项目批准实施后,项目单位应在项目主体区域树立市农机化项目牌子,具体标准由市农机局和项目单位商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