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7-11-20 |
利用已经建成的水、电、气等资源供应系统,项目对产生的污染物按环评要求采取全面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能确保项目三废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的资源利用、环境合理性等符合相关规定. 表1 项目与 三线一单 相符性 序号 分析 项目 分析结果
1 与陕西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性 《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方案》中,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65072.71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1.64%.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空间格局呈现为 两屏三带 ,两屏分别指黄土高原生态屏障和秦巴山地生态屏障,主要生态功能为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其中黄土高原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在延安市南部的子午岭、黄龙山、桥山地区,以及延安市北部和榆林市南部的丘陵沟壑区.秦巴山地的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在西秦岭地区和巴山的中高山地区.三带分别是长城沿线防风固沙和水源涵养区、渭河沿岸生态带和汉丹江两岸生态安全带,其中长城沿线防风固沙林带是我国北方防沙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汉丹江两岸生态安全带是南水北调水源和水质保护重要区域.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宝鸡市千河镇冯家咀村原砖厂.所在区域不属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禁止开发的生态红线区、重点保护生态红线区以及脆弱生态保护红线区内,项目建设不会占用生态红线保护区.
2 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宝鸡市千河镇冯家咀村原砖厂,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大气、水环境质量状况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有一定的环境容量,本次建设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通过相应的治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相关要求.
3 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 项目建设不新增用地;
利用已经建成的水、电、气等资源供应系统,项目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污染物全面防治措施后,能确保项目三废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的资源利用、环境合理性等符合相关规定.
4 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相符 企业积极安排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分类污染进行治理和完善环保设施改造升级,符合地方主管部门的要求. 因此,本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 的要求. 1.1.3.4与《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的符合性 根据《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涉VOCs 排放的 散乱污 企业主要为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化工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本项目不属于涉 VOCs 排放的 散乱污 企业,符合《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 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中VOCs专项整治方案:重 点区域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涂料、油墨、粘胶剂等生产和使用,且企业积极安排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治理和完善环保设施,符合《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2020)》(修订版)要求. 1.1.4环境影响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环评工作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对外环境影响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