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7-11-25 |
(七)开展专题宣传报道工作 时间:5月28日-6月8日 宣传报道媒体:玉溪日报社、玉溪电视台、玉溪广播电台、玉溪新闻网、市环保局网页和我局微博微信及《玉溪环境》月刊等.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监测站、市环境科学学会. 宣传内容:1.通报并公布《2017年玉溪市环境状况公报》;
2.在玉溪日报社作专版宣传一期.回顾2017年以来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果,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新宪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的实施;
宣传污染减排、生态创建、环境执法等重点环保工作,激发各级各部门社会公众关心环保、支持环保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切实解决影响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使保护环境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为玉溪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努力.
五、活动要求
1、本次活动意义重大,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负责,专人实施,突出宣传重点,发放宣传资料,多途径发布信息,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2、各县区环保局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纪念活动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和要求,确保活动有计划、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
3、及时报送好的经验或做法,各项活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书面总结请于6月7日前(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玉溪市环保局政策法规科. 抄送: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政策法规处,云南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住建局,市妇联;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
北控水务. 玉溪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