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7-11-30 |
90 天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人在2015年5月4日下午16∶00时前(以实际到帐为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人民币 壹 万元的投标担保金. 帐户名称: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宁海支行;
帐号:60010122000294791.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年份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12年 1月1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无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1份,副本1份(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副本4 份),另加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盘),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内. 3.7.5 装订要求 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4.1.2 封套上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