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7-12-05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范围
1、长沙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用油单位)在编的公务车辆.
2、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空调机组、锅炉、柴油机组或其它机械设备燃油.
二、定点期限 定点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定点流程
(一)开卡
1、各用油单位新增公务用车,填报《长沙市公务用车专用卡开卡申请表》(附件二),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财政相关业务部门审核后办理公务用车专用卡(以下简称专用卡).各用油单位公务用车设主卡一张为管理卡,按车辆及与车牌号相应配置副卡,加油刷卡直接扣减主卡金额.
2、各用油单位需采购特种设备燃油的,填报《长沙市特种设备专用卡开卡申请表》(附件三),经财政相关业务部门审核后办理特种设备专用卡,一个单位只能办理一张特种设备专用卡.
(二)充值 各用油单位根据车辆用油的年度预算按月将油款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长沙市财政局财政性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长嘉支行 账号:43001786061059879999 各用油单位凭《长沙市定点加油收款通知书》(附件四)和转账票据列入往来账务.各单位应根据车辆数量、燃油设备等实际运行情况限定每月燃油采购资金的充值额度,当月结余的资金将自动结转下月,原则上年终账户余额不得超过当年月份最高使用金额.
(三)燃油采购流程
1、首次使用专用卡必须对密码进行修改激活后方能使用,专用卡密码修改在各定点加油站的POS机上操作完成.
2、各用油单位公务用车加油时,由持卡人向定点油站工作人员主动出示专用卡,经油站工作人员核对车辆号牌后方可进行刷卡加油.
3、各用油单位采购特种设备燃油的,按照安全、就近的原则,在具备配送资质的定点油站进行刷卡交易.
4、加油完成后,持卡人在定点油站专用POS机的电脑小票上签名,油站保管小票一联(签名联)作为留存备查,其余各联返还持卡人作为加油凭证.
5、专用卡对刷卡加油的初始管理设定为不能连续三天、一天不能超过两次,单笔金额不得超过700元,强行使用将导致锁卡.
6、各用油单位出现异地执行公务、新购或调整公务车辆等无法正常进行定点燃油采购的情况,由各用油单位凭加油原始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按单位财务报账程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进行处理.
(四)资金结算 各定点油站每月5日前按实开具油款发票,送市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留存.各用油单位凭《长沙市定点加油支出转账通知书》(附件五)和当月加油明细列入相应支出.
(五)补卡及销卡 各用油单位如专用卡遗失或损坏,提交补办申请报告办理新的专用卡.各用油单位公务车或特种设备因报废、销编、调拨等原因停止使用专用卡的,应及时填报《长沙市公务用车(特种设备)专用卡销卡申请表》(附件六),经财政相关业务部门审核后,办理销卡手续.
四、相关职责